2016年衢州学院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
浏览:460次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4日 |
2016年04月14日 |
一、主办单位: 衢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衢州学院公体部 协办单位: 衢州学院学生会体育部、校篮球协会 三、报名日期和地点: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五、竞赛项目: 男、女篮。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我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三)因参与打架、斗殴等严重恶劣事件而被停赛一年的学院,不得组队参赛。 七、参加办法 以学院为单位参赛,每个参赛单位可组男、女代表队各一队,每学院报领队1人、教练1人,每队男、女运动员均不得超过12名队员。 八、竞赛办法: (一)各学院按抽签分为两组,小组赛采取循环赛制,取每一小组前两名进入四强赛,各小组第三的进行5、6名争夺。 (二)球赛应按规定填写统一的出场顺序表,由领队或教练签字后,于赛前15分钟上交名单给当场裁判员,经审查合格后裁判员同时将名单交予对方,出场顺序表一经交换,名单一律不得更改。 (三)球赛出场运动员迟到被判弃权时,则此场比赛告负。 (1)场地为室外篮球场,如遇天气情况异常则在公体部球类馆进行或另行通知。 (2)参赛运动员:准备好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随时检查。 九、抽签办法: (一)本次比赛不设立种子队。 (二) 十、关于运动员资格审查: (一)必须按“树立良好赛风”的要求,体现举办体育竞赛育人宗旨。 (二)主办单位将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队(员)取消比赛资格或获奖名次,并上报学校体育运动委员会。 (三)对参与在篮球比赛期间因打架等严重恶劣事件的学生永久取消其在校期间的篮球比赛资格,如若发现继续参赛,则取消该代表队的比赛成绩及名次。 十一、裁判员选派: 裁判长、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主办单位委派。 十二、其它事项: (一)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竞赛委员会有权调整赛事等有关事项。 (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最终解释归衢州学院公体部。 衢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