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关于组织2016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浏览:543次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3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实施《标准》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是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标准》的实施,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标准》的测评是每个大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状况进行检验的具体尺度,是大学生进行个体评价的重要内容,能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也是学生毕业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组织2016年上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
    2013级本科、2014级专科在校生。
二.    测试时间:
    2016年5月7日―5月2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    测试地点
    第四教学楼102、104教室(室内项目),田径场(室外项目)
四.    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800米/1000米跑。
五. 测试须知
    1.体质健康测试按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请各班学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以旷考处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班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同时做好学生纪律教育工作。如遇个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所有项目测试同学需个人填写请假单(附件4),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公体部签字盖章后体质测试中心统一安排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女生因身体原因需要申请800米/1000米项目缓考,请同学们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各学院学工办将缓测学生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交至公共体育教学部,电子稿发至1536859358@qq.com邮箱,原则上不接受其它原因申请缓考,如因受伤可申请免测(附件2)。
    2.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学生证(学生证丢失可用身份证代替)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否则不予参加测试。(一卡通丢失过的同学请及时到体育馆大厅激活)
    3.学生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如有疾病(例如: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测试,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告诉测试工作人员。
    4.测试学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上报教务处,并以考试作弊论处。
    5.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经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盖章有效)、病历复印件并填写免测申请表(附件2)(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学生免测相关材料由各学院负责核实,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生本人交至公体部体质测试中心(体育馆一楼)
    6.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参加测试工作,保证学生按时有序参加测试,如有问题,可与公体部体质测试中心毛圣力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025562。
 7.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表格从公体部网站体质测试栏下载。
 
 
 
 
 
公共体育教学部
201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