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校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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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454次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 | ||||||||||||||||||||||||||||||||||||||||||||||||||||||||||||||||
2017年04月06日 | ||||||||||||||||||||||||||||||||||||||||||||||||||||||||||||||||
一、竞赛时间 2017年4月22日-4月23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00 二、竞赛地点 衢州学院体育馆羽毛球球馆 三、参赛对象 衢州学院各院系在读学生,团体赛每个学院限报8人,男女各4人,另各有替补队员1人。 四、竞赛规则 1、团体赛分为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允许1人兼项。 2、团体赛分为小组赛和淘汰赛,小组赛赛制为单打-双打-单打,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11个球,需打满三场。淘汰赛赛制为单打-双打-单打,每场比赛三局两胜,每局11个球,15分封顶,胜两场则比赛结束。 3、报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按要求统一填写报名表格,纸质版打印盖章,并与一并电子版上交至公共体育教学部卢文杰老师处,邮箱237519123@qq.com。 4、团体赛第一轮预赛(23日上午): 抽签决定A、B两组队伍打小组赛,采取循环赛,积分制。每场胜者组得3分,负者组得1分,弃权为0分。循环赛结束后各队合计男女团总分,确定决赛组次;第二轮决赛(23日下午):A1――B1(冠亚军),A2――B2(3、4名),A3――B3(5、6名),最后一个为第七名。 5、比赛用球由公体部统一提供。 6、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 团体赛按成绩录取前六名,颁发衢州学院羽毛球比赛奖状。 注: 1、比赛期间若有队员因身体不适或有其它比赛项目不能出席参赛,必须由本人提前持相应的证明跟比赛的负责人请假,得到负责人的许可,即可由替补队员代替;但是每一名替补队员只能代替一名主力队员比赛,不可同时代替两名或两名以上的队员参赛; 2、如小组赛出现三队获胜的次数一样,则先考虑他们相互间胜负关系。如果循环则考虑相互间丢分多少来判断名次。少的在前多的在后。 3、一旦比赛进行,出场运动员名单不予更改,否则视为弃权,如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 六、比赛场次安排及分组情况 (一)团体赛 第一轮:(4月22日上午) (男子组)
(注:0代表轮空) (女子组)
(注:0代表轮空) 第二轮:(4月22日下午) 第1/2 名:A组第一 vs B组第一 第3/4 名:A组第二 vs B组第二 第5/6 名:A组第三 vs B组第三 第 7 名:A组第四 七、竞赛要求 1、比赛时各系(院)的后勤人员负责本队队员的后勤; 2、参赛队员要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中如发现冒名顶替者(即非报名参赛的队员或校外的人员)和违反比赛道德的队员(如:在比赛期间,对其他队队员进行恶意威胁、报复、打假球、无理冲撞裁判员等),将取消该队员的参赛资格,若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出现队员人数不够的现象,以弃权处理; 3、比赛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球竞赛规则。 八、裁判人员:裁判长、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主办单位委派。 九、后勤保障 每场比赛前,院学生会体育部成员负责清理调整现场,各院系自行准备相关急救用品(如云南白药等),以应对参赛队员在比赛时可能出现的紧急状况。 衢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