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体部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体质测试的通知

浏览:731次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7日
衢州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
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实施《标准》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是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标准》的实施,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标准》的测评是每个大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状况进行检验的具体尺度,是大学生进行个体评价的重要内容,能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也是学生毕业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组织2017年下半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测试对象:
2015级本科生、2016、2017级全体学生
二.    测试时间:
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1月20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    测试地点
第四教学楼102、104教室(室内项目)
田径场(室外项目:800/1000米跑,50米跑/引体向上)
四.    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800米/1000米跑。
五. 测试须知
    1.体质健康测试按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请各班学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以旷考处理。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班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同时做好学生纪律教育工作,并要求学生阅读中长跑项目测试须知(附件5)如遇个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项目测试同学需个人填写请假单(附件3),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学生自己保管假条,可跟随其他测试时段参加测试,(测试时向工作人员出示假条)也可参加体质测试中心统一另行安排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学生证(学生证丢失可用身份证代替)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否则不予参加测试。(一卡通丢失过的同学请及时到体育馆大厅激活)
    3.学生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如有疾病(例如: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测试,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测试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4.测试学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上报教务处。关于作弊的认定,可参照体质测试流程(附件4)
    5.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经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盖章有效)、病历复印件并填写免测申请表(附件2)(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学生免测相关材料由各学院负责核实,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生本人在10月9日-10月13日工作时间交至公体部体质测试中心毛老师(体育馆一楼进门右转第三间办公室)。
    6.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参加测试工作,保证学生按时有序参加测试,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与公体部体质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025562。
    7.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表格从公体部网站体质测试栏下载。
 
 
公共体育教学部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