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关于组织2018年度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通知

浏览:776次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7日

各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3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所有在校大学生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测试。实施《标准》是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要求开展的指令性工作,是落实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重要措施。通过《标准》的实施,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养成锻炼身体的习惯。《标准》的测评是每个大学生接受体育教育状况进行检验的具体尺度,是大学生进行个体评价的重要内容,能较全面地反映学生的体质和健康水平,也是学生毕业和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学校决定近期组织2018年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测试对象: 

    全校在册学生

  2. 测试时间:

    2018年10月—2018年12月(具体安排见附件1)

  3. 测试地点

    室内项目:图书馆负一楼(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室外项目:田径场、田径场旁单杠区(800/1000米跑,50米跑、引体向上)

  4. 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800米/1000米跑。

. 测试须知

1.体质健康测试按行政班级为单位进行,请各班学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测试,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无正当理由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体质测试成绩记为不及格。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各班学生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同时做好学生纪律教育工作,并要求学生阅读中长跑项目测试须知(附件5)如遇个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参加项目测试的同学需个人填写请假单(附件3),经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学生自己保管假条,可跟随其他测试时段参加测试,(测试时向工作人员出示假条)也可参加体质测试中心统一安排补测(补测时间另行通知)。

2.根据国家体质健康测试标准规定,总分不及格(低于60分)的学生学校将组织一次补测,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共体育教学部于2018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补测时间另行通知)。学生体测成绩一旦上传国家教育部,不再进行补测。

    3.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学生证(学生证丢失可用身份证代替)参加体质健康测试,否则不予参加测试。(一卡通丢失过的同学请及时到体育馆大厅激活)

    4.学生须穿着运动服、运动鞋参加测试。如有疾病(例如:心血管等不能剧烈运动的疾病)不宜参加个别项目测试,或者测试时发觉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测试,并告知测试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

    5.测试学生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生的测试资格,上报教务处,按《衢州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考试作弊情况进行处理。关于作弊的认定,可参照体质测试流程(附件4)

    6.凡因病、伤或残疾确实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需经县级以上医院开具证明(盖章有效)、病历复印件并填写免测申请表(附件2)(学生工作办公室盖章),学生免测相关材料由各学院负责核实,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生本人在10月10日下午14:00-17:00交至公共体育教学部(体育馆一楼进门右转第三间办公室)。

    7.请各学院组织好学生参加测试工作,保证学生按时有序参加测试,如有问题,可在工作时间与公体部体质测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025562。

8.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表格从衢州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网站体质测试栏下载。

附件1.衢州学院2018年度大学生体质测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2.免予执行体质测试申请表

附件3.体质测试请假单

附件4.体质测试流程与作弊的认定办法

附件5.中长跑项目测试须知

关于组织2018年度体质测试的通知.rar

 

衢州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18年9月27日